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武昌区,隶属于湖北省武汉市,位于武汉市东南部,与汉阳区、江汉区、江岸区隔江相望,北至余家头罗家港与青山区毗邻;东、南与洪山区洪山乡、青菱乡交错接壤,西傍长江。是湖北省委、省政府所在地,武汉中心城区之一。总面积107.76平方千米,中心位置约在北纬30°33′22.56″,东经114°18′37.90″。武昌区始建城于东吴黄武二年(223年),区境内大致中部高,南北逐渐降低,西向长江而东向湖区缓斜,以丘陵和平原相间的波状起伏地形为主;属亚热带季风气候。截至2016年,武昌区下辖14个街道,户籍总人口105.97万。2016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71.6亿元,服务业增加值834.1亿元,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87.5亿元,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2.5亿元,招商引资总额453.6亿元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3亿元,固定资产投资201.5亿元。武昌区境内各类历史遗存众多,有起义门、红楼、放鹰台、无影塔等物质遗存100余处,文物保护单位38处。1911年,辛亥革命第一枪在武昌打响,武昌也因此事件而闻名。2018年9月,《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》在京发布,当选2018年中国百强区。